摘要

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是我国目前最成功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基于农业风险分散能力、农业保险交易成本控制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考量,此种模式应被直接确立为我国法定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此种模式的制度构建面临着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短缺困境,也存在着共保体稳定性较差、涉嫌限制竞争、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能力不足等实际待解问题。为有力促进此种模式的推广,应通过立法确立集中力量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推动与市场运行相结合、有限竞争、因地制宜四项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有关农业保险共保体的立法保障、宏观调控与监管等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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