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当性前提,但我国现行自愿性保障机制存在被追诉人知悉不充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未能有效发挥、自愿性法庭审查形式化的问题。为了更好保护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应当保障被追诉人知悉权、赋予值班律师辩护人身份、构建自愿性审查庭前传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