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湾区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团体标准在规则衔接与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性凸显。然而,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市场化配置的滞后,并未使团体标准区域治理的固有功能及其成效得到充分发挥。借鉴整体性治理的研究范式和理论框架,阐释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治理呈现出碎片化特征,主要体现在治理组织、治理政策与治理成效3个方面。形成上述特征的症结在于三地不同的治理模式,以及三地团体标准发展竞争导致的利益分野。改善目前粤港澳三地团体标准治理的碎片化问题,需要植入整体性的思维与逻辑,即完成发展诉求逻辑从个体走向整体、组织变革重塑从裂化走向聚合、行动协调联动从分治走向包容的多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