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服务是空间的存在。向民众提供可及的公共服务,离不开相应的“空间中的生产”和“空间的生产”。可及性是空间权利的具体质性和空间权力运行导向,是供需适配的空间结构。可及化是公共服务空间在建构理性与进化理性、政府规划与公众参与、政治势能与社会动能相统一的基础上,发挥激活、整合、链接三种机制功能作用的实践过程。可及度是衡量空间可及性的主体性尺度,具体包括节点利用率、连线密切度、曲面平滑度三个方面。空间是物质广延性与思维能动性的统一,同质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从政治社会空间来诠释公共服务,使公平的价值准则转化为具体的可及权利,可以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的分析视域。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