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顾我国20世纪两次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作为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农业合作组织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巨大作用。同时本文以奥尔森的理论为参考,探讨农业合作组织作为自发的集体组织,如何避免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