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与《电子烟管理办法》,对雾化电子烟口味、品牌、检测等方面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其中重点要求有:只保留电子烟烟草口味、取消排他性销售、加强电子烟上市批准及检测、较此前规定的部分出口管制要求,具体包装要求没有明确限制、雾化物应含有烟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