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由人口迅猛增长带来的"新京"城市住宅困难、租金腾贵的问题,"新京"特别市公署在伪满建立之初就运用现代融资手段,规划并实施了两次市营住宅计划。市营住宅建成后仍归"新京市"所有并由其管理运营,针对有一定职业和正当收入者进行招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京"住宅困难的问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市营住宅又多为伪满官吏所租住,事实上变为伪满洲国官吏的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