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产生于本世纪初并获得了较快发展,最近则被纳入到大司法救助体系之中。展望未来,我国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型升级:救济模式上从困难救助转向被害补偿,理论基础上从社会福利说转向"三元整合理论",规范形式上从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法规转向全国统一的单独立法,立法宗旨上从救贫和维稳转向保护被害人权益和实现正义,立法技术上由粗疏转向细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