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以来,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江苏省南通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政经分开”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职能分开,实现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