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税是治理环境问题的有效经济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通过与实施表明我国在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健全。课税要素作为税法的关键所在,对税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征收环境保护税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课税要素不断地进行完善。首先,征收主体应解决好征税协调机制的问题;其次,纳税主体应体现法的可接受性与可预测性;再次,征税对象应进一步细化排污行为中的污染物;最后,调节税率构成,实现税收目的。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