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变迁,政府立法逐渐向回应型立法模式转变,即越来越多地关注公众对政府立法的参与。我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不仅是对政府立法民主化的要求,也是对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权的确立。实践中,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还存在一些缺陷,从而使公众参与没有落到实处。为此,需要在完善制度规定、细化操作规程、提供有效保障等方面予以加强,提升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质量,推进政府立法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