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了欧盟各国以及美国部分州的化肥重金属限量标准的制定过程和阈值,分析了我国相关标准制定中存在的不足。我国化肥重金属限量标准是针对肥料种类来制定的,肥料种类之间重金属限量值及限制的重金属种类均存在很大差异。限量标准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不少单质化肥及复合肥标准中没有重金属限量指标,但对由单质化肥配制的水溶性复混肥料则制定了非常严格的限量标准。我国重金属限量标准的制定缺乏理论依据和试验数据支撑,标准公布后也缺少制定依据的说明和解释。美国是根据磷肥及微量元素肥料种类和用量两方面来设定重金属限量标准,该标准由美国环保局(USEPA)等机构根据化肥中有害元素对人类健康风险评估模型制定的,并参考了长期的田间定位试验数据和食物中重金属的风险评估调查数据。美国植物食品控制管理协会(AAPFCO)根据上述风险评估结果提出了化肥中重金属的限量标准,美国各州则在参考该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州法律法规实施。欧盟目前没有统一的化肥重金属限量标准,各国各自规定了相关标准。建议我国参考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方式建立重金属的危害风险评价体系;根据大量、中量与微量元素肥料类别及施用量,区分不同重金属的限量,且所有化肥所含的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限量标准应保持一致。建议制定标准应进行环境、食品安全等调查与长期定位试验,以科学数据为依据,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化肥重金属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