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宁波市不同水产品中挥发酚含量状况。方法采用4-氨基安替吡啉萃取法测定水产品中的挥发酚。结果海水养殖鱼、海捕鱼、海水贝类和淡水养殖鱼中的挥发酚平均含量分别为为0.129、0.169、0.144和0.040 mg/kg;海水产品的挥发酚含量显著高于淡水产品(P<0.05)。结论淡水养殖鱼中挥发酚含量较低,化工污染较轻。海水产品中挥发酚的含量较高,挥发酚污染较明显。应深入调查养殖和捕捞海域环境,加强对酚污染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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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