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办发[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