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作用的对象,具有真实存在性,并且不受缔结合同限制。当固有利益遭受侵害时,合同签订履行则难以实现,因此为保护固有利益,需要将合同法与侵权法加以结合,避免二者存在对立情况,造成民法规范性降低、法律制定与实施出现混乱等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应基于我国民法要求与具体实施情况,了解合同法和侵权法的关系,提出二者相互配合和协作的对策,以期为相关法务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