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1:未经检疫即下锅舌尖安全不放松2019年8月1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牛肉火锅店销售未经检疫牛肉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60万元。经查,当事人桐乡某牛肉火锅店自2019年1月至5月期间,通过微信联系私自屠宰的牛肉贩子张某,分2次购入未经检疫的牛肉合计1349斤,并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货款3.9万元。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私自屠宰牛肉贩子张某的询问调查,提取双方微信聊天、转账记录以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协查材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当事人上述2次进货并在自己开设的牛肉火锅店内销售的牛肉,均未经过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