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档案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私人档案所有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监管者的权力与责任,私人档案所有权权属不清,监管缺失。同时,档案法律法规将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档案规范交叉杂糅在一起,从而导致表述不明确、指向模糊和执行不力。对法国、俄罗斯、芬兰和丹麦四国的法律中涉及私人档案的规定进行总结与探讨,提出可以在明确私人档案法律地位、确认国家对私人档案监控权、完善档案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等方面进行借鉴,为我国私人档案的立法实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