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第一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问世以来,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主导了国内音乐教育近20年,这期间围绕该理念产生了大量争议。一些学者认为该理念的提出在当时具有重要意义:在音乐学科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的背景下,从音乐的听觉审美本质出发,维护了音乐独特的审美价值,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音乐教育的独立发展,促进了主体审美素养的提高。另一些学者认为该理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忽视了音乐的多元文化背景,暗含西方中心主义的错误价值立场,渗透着西方理性主义主客二分的观念而并不广泛适用于其他音乐文化,同时,仅从客体音乐作品的层面和主体接受的角度理解音乐,忽视了创作、表演等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忽视了主体在音乐活动中的参与过程。文章梳理了学者们不同的观点并阐释审美的多种含义,以期为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的探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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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央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