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虚拟性、无国界性加大了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难度。当前,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存在若干问题,如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冲突、法院级别管辖混乱、司法救济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缺乏法律依据等。美、俄、日等国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组织架构、审判形式等方面可为我国借鉴。我国应从协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冲突、发挥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功能以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面着手,完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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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安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