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树立整体主义法治观和整体主义治理观,科学解读《民法典》中行政权运行规范。《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具有目的性和终极性,是行政法治的基础,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学术界要为行政权的权限和行使提供民法的解释路径,要更多运用民法思维去诠释和解决行政问题。民法学者应当与行政法学者一道,以《民法典》基本内容为依据,以民事权利保护为中心,以民行交叉问题的合理解决为目标,构建人格行政法、家庭行政法、组织行政法、财产行政法、契约行政法和损害救济行政法的行政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