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的辩护应该包括辩护人的参与,并以审判为中心的辩护,从本质上来说,有效辩护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有效辩护对于狭义上的有效辩护有着基础性的促进意义,也是当前制度建设的主要方面。在当前我国的诉讼实践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主要的方向,而该诉讼制度的改革对于有效辩护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同样也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但是从目前我国运行的辩护制度来看,我国的辩护制度依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本次研究结合大量的实践经验,对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有效辩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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