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引渡原则"已经在近年来的国际引渡实践中被确立为一种刚性原则,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自国民不引渡原则、双重犯罪原则等并列为引渡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这项原则在我国的引渡实践中的应用却极为有限和保守,这导致我国在秉承条约前置主义理念的国际引渡实践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本文将从现状入手,试图通过澄清"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真正内涵,指出在我国承认和实践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俾有利于我国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