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恶性肿瘤患者应用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治疗后出现甲状腺损伤的临床特征及其相关因素。方法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收集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接受PD-1抑制剂治疗且符合纳入标准的198例恶性肿瘤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治疗后甲状腺损伤的情况, 将患者分为甲状腺正常组和甲状腺损伤组, 分析甲状腺损伤的发生率、类型、发生时间及转归等, 以logistic回归分析发生甲状腺损伤的危险因素。结果 PD-1抑制剂治疗后甲状腺损伤的发生率为29.8%(59/198)。甲状腺正常组与甲状腺损伤组间既往放疗史及靶向治疗史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 而性别、年龄、肿瘤类型、既往手术或化疗史、肿瘤转移史以及PD-1抑制剂种类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59例甲状腺损伤患者中,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9例(32.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6例(27.1%)、甲状腺毒症14例(23.7%)、亚临床甲状腺毒症6例(10.2%)、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状腺炎4例(6.8%), 其发生时间中位数分别为PD-1抑制剂治疗后3.00、3.00、1.50、1.50和0.80个月。20例初期以甲状腺毒症或亚临床甲状腺毒症为首发表现的患者中, 有12例患者转归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 既往放疗史(OR=3.737, 95%CI 1.390~10.046)、靶向治疗史(OR=3.763, 95%CI 1.553~9.117)、基线甲状腺球蛋白抗体阳性(OR=12.082, 95%CI 1.199~121.775)及基线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OR=10.874, 95%CI 1.010~117.047)是PD-1抑制剂导致甲状腺损伤的危险因素。结论恶性肿瘤患者应用PD-1抑制剂治疗后发生甲状腺损伤的比例较高, 尤其是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部分患者存在甲状腺毒症向甲状腺功能减退转变。既往放疗史、靶向治疗史及基线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是应用PD-1抑制剂后发生甲状腺损伤的危险因素。

  • 单位
    解放军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