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资源及环境保护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农村生态环境脆弱,现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存在局限性,无法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恢复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西部农村为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的自然资源法律,完善生态环境立法,建立生态资源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公众参与制度等,实现农村生态资源及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