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上个月,工友严某和曹某因私人恩怨在车间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为了防止发生伤亡后果,我赶紧上去拉架。由于双方互不相让,我在拉架时被撞到跌伤,因此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约8000元。事后,我认为自己属于见义勇为并向公司申报工伤,可公司认为我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让我找严某和曹某承担责任。而严某和曹某认为他们打架我主动拉架纯属多管闲事,我的损失与他们毫不相干。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