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函[2019]132号省税务局:你局《关于建立贵州省个人所得税协同共治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黔税呈[2019] 1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建立由省税务局牵头的贵州省个人所得税协同共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贵州省个人所得税协同共治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