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是当下基层政府维稳必须关注的社会背景,从传统社会模式下的维稳走向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维稳,其核心议题也经历了从政权稳定到基本权利保障的变化。而风险社会情境下基本权利保障不能再依赖于传统社会模式下的政府保障,它更加需要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在风险社会情境下对基层政府维稳而言具有特殊的功能。为实现基层政府维稳,设定风险社会情境下公众参与的方式应以直接参与方式为主,在基层自治范围内的部分事务甚至可以赋予公众直接决策权。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