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养殖受污致损案件存在养殖行为合法性判定标准不同、责任承担范围各异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司法实践中明确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在侵权责任法矫正正义的理论基础上,从立法目的角度解释适用相关规则。发现实践中养殖行为的合法性认定以及责任承担范围的具体问题。最终分析结合实践情况总结出关于非法养殖受污致损的裁判规则:渔业生产者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占有水域进行养殖,主张污染者对因排污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对于鱼苗、饲料类生产成本的部分应当赔偿损失;对于其实施非法养殖行为的人工费、预期收益损失部分,因不属于合法民事权益,不应当赔偿该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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