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五“乐”注“音洛”卷四一九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法曲》:“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全唐诗》“乐”下原注:“音洛。”宋蜀刻本《新刊元微之文集》卷六,“乐”下注“音洛”,《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