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生产性保护既能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又能提高其适应现代社会的活力,还能较好地解决非遗保护过程中"保护"和"发展"的平衡问题。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在宏观上,各地区要从"场""类""度"三方面综合考虑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基本原则;同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应尊重非遗的"个性",在基本原则的指引下,面对特定对象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发展对策。

  • 单位
    重庆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