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已经得到了大范围应用,因而其建设与信息安全等方面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公民隐私侵权案件。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对系统建设、应用以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但仍缺少全国性法律规范。因此,笔者在研究国内外相关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法律规制的基础上,从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两个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事前三明确+事后三严格"的法律规制体系,来深入探究如何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