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转型社会背景下,跨领域跨部门治理事务日益增多,执法体系需要加强横向的职能协同和整合,以执法协作来回应日趋复杂的治理需求。经验显示,执法协作广泛存在于治理实践中,它不仅是基层治理中心工作的重要推进方式,而且是联合执法和执法协助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执法运作模式,执法协作在不断发挥治理效能的同时,也在制度保障、职能结构、体制生态和社会条件等方面面临困境。执法协作困境是多方面多层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反映出法律执行在制度、机制和体制层面的短板,折射出政府法治整体生态的现状和不足。执法协作建设应当面向法治政府的原则和目标,并通过整体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法治生态。在整体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相融合的主线下,坚持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制度配套、执法机制建设、执法理念革新并举,是可行的执法协作建设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