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的二分是以色列宗教呈现出的特点。罗伯森·斯密从古代闪米特人的风俗入手,将先知宗教做了民俗还原。他认为耶和华上帝一开始是作为部落首领被以色列人接受,摩西与上帝立约不仅具有宗教含义,更是将以色列人的道德和律法确立下来。弗雷泽在斯密的启发下,认为以色列人在历史上三次与神立约。第一次是亚伯拉罕作为族长与神立约,第二次是雅各通过拟制新生的方式取代兄长与上帝立约,第三次是摩西的立约。使宗教脱离于亲属制度的是雅各的立约,他以再生宣告了神圣身份,在与神的角力中获胜而得到赐福。弗雷泽以死亡与再生作为宗教的自然法则,他发现在闪米特人活跃的近东地区,自古以来便有再生的宗教观念。弗雷泽分析了闪米特的城市之王变成希腊植物之神阿多尼斯的过程,说明希腊人接受并改造了东方宗教,以四季更替的自然规律取代了宗教对灵魂救赎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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