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矜老恤幼是中华法系的优良传统.以唐律为典型和核心,中国古代刑法对老年人的特殊体恤十分明显.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8月23日审议、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涉及了对老年人从轻减轻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规定,而在此之前中国刑法对“老小废疾”等的相关规定中,却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尚未给予应有的关注.老年人犯罪是否应当减免刑罚、不适用死刑以及如何适用,都值得我们探讨.通过研究矜老原则在《唐律疏议》中的体现、唐律矜老原则的来源、对后期封建法制及民国时期法律的影响以及中国古代刑法之矜老原则对现代法制的影响,对古代刑法关于老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处罚的规定做一些浅显的解读,以期为刑法修正案(八)的具体适用提供理论参考.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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