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发[2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现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通知如下: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