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期发布了《加强和规范投资者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议规定在美上市公司除了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财务数据信息以外,还应向其提供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气候变化对其影响的相关信息。对于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而言,气候披露不仅是提升企业价值与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途径之一,更是符合监管规定的必然要求。中概股在可持续方面或气候披露能力和实践水平上参差不齐,对此,需从ESG数据共享、日常管理整合、内部控制合规三个层面着力,积极应对气候披露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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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