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加入供应链联盟的动因通常是获取超额收益,达到“1+1>2”的效果,因此利益分配成为供应链联盟内部的主要矛盾之一。供应链联盟的可持续发展是在供应链市场中占取有利地位的前提,合理的利益分配是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在供应链经营中的贡献得到回报的保障。文章以三级供应链为例,采用了因子分析法,算出基于技术能力的收益修正因子并对Shapley值进行修正,最终根据影响企业技术能力的因子对供应链联盟中企业提升技术能力提出管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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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