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义务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是融合社会资源和实行社会共同灾害防御的重要举措。通过迅速扩大基层一线防火队伍的数量,可以更有效地实现偏远地域火灾早期扑救与控制。大力发展义务防火队伍可以确保有限防火经费和社会资源投入效益的最大化,在显著降低火灾代价的同时,保障经济高速和可持续发展。随着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落实,在维持专职灾害应急响应精干队伍的同时,通过有组织和规范化地开展义务防火队员的宣传、招募和业务培训及定岗并引入激励机制,可以组建人数众多、作用不可替代的多灾种应急响应兼职和志愿者队伍。成功地发展有志于参与森林防火事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志愿者队伍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标志,是对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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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