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发〔2022〕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贵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