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府函[2020]15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8月5日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泸州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