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更多的环境问题逐步凸显出来,而目前使用的环境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监管环境的需要。环境保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利用无缝隙组织理论,根据环境问题出现延伸的内在客观性规律,构建其无缝隙环境监督的管理模式。为此,我们做出以下调整,首先整合现阶段环境监管体制和环境监管资源,使其成为以大众为导向的监管模式的可参考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在明确了解环境权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