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总局(国质检法[2011]83号)文,《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释义,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