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鼓励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在企业层面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科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