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共有人可以在执行中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分割,或者由申请执行人代位申请分割。若该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整体拍卖的方式进行价值分割,并从拍卖款中执行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案外共有人可以在拍卖执行中主张优先购买权。案外共有人基于共有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排除执行的,若当事人对共有不动产的权属及份额无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