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作为助人的制度设置,有着理念和过程的内在统一性。刑罚制度变革和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创造了条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因此得以开展,从而也开始了正确处理司法行政部门与社会工作组织关系的实践探索。在实践探索的不同阶段,二者的关系随着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空间让渡的大小与社会工作组织参与能力的强弱变动,经历了从分立实践到试探、互动,再到契约合作的演进路径,形成了从政府单一管控、政社边缘试探、政社亲和互动到政社契约合作的关系类型。然而,当前这种契约合作关系呈现为形式性契约关系,不利于社区矫正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司法制度的深度转型和社会工作的发展。因此,迈向"契合共生"或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一种理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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