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分别明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能力。每个文件分四个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即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