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18]3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4月10日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