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一项新生制度,创设的初衷在于抑制草率型、冲动型离婚,进而降低逐年攀升的离婚率,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冲击。我国《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中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入法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制度规定在适用的情形、冷静期的期限以及配套制度问题上存在进一步商榷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