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林农是补偿实施的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持久性。安徽省集体林区承担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2003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补偿。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安徽省集体林区林农对森林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显著的因子主要有4个:林农对补偿额度的评价、林农家庭年林业收入、补偿是否改善林农生活水平以及没有补偿时林农生活水平变化的影响。基于此,提出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提高林农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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