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21年最新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强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依据,以中国歌剧舞剧院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为人民起舞”品牌为例进行阐释,得出:实现社会效益为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目标,一方面需要文艺院团内生活力,坚持以内容创作生产为主业,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全民审美力,打造院团品牌特色,吸引观众、留住观众,获得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需要在整合外部资源,激发有共同价值追求的社会力量参与合作,优势互补的同时解决各自发展问题,实现双赢。本文希冀为全国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发展提供思路与启发,使其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双效统一”政策。